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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后復查項目主要包括血常規、尿常規、子宮及附件超聲、盆底功能評估、傷口檢查等。
1、血常規檢查血紅蛋白水平,判斷是否存在產(chǎn)后貧血或感染。
2、尿常規檢測尿蛋白、尿糖等指標,評估腎臟功能及代謝情況。
3、超聲檢查通過(guò)子宮及附件超聲觀(guān)察子宮復舊情況,排除胎盤(pán)殘留或宮腔積液。
4、盆底評估檢查盆底肌力及臟器脫垂情況,為康復治療提供依據。
建議產(chǎn)后42天左右進(jìn)行復查,哺乳期婦女需增加乳腺檢查,有妊娠合并癥者需針對性增加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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