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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酒后不建議立即服用胃藥。酒精與胃藥可能產(chǎn)生相互作用,影響藥效或加重胃腸刺激,常見(jiàn)風(fēng)險包括藥效降低、胃腸黏膜損傷、藥物代謝異常、肝腎負擔增加。
1. 藥效降低:酒精可能中和部分胃藥成分,如鋁碳酸鎂等抗酸劑,導致藥物無(wú)法有效緩解胃部不適。
2. 胃腸刺激:酒精和胃藥共同作用可能加劇胃黏膜損傷,尤其對已有胃炎或潰瘍的患者風(fēng)險更高。
3. 代謝異常:酒精會(huì )改變肝臟代謝酶活性,影響奧美拉唑等質(zhì)子泵抑制劑的分解速度,可能引發(fā)藥物蓄積或失效。
4. 肝腎負擔:酒精與藥物同時(shí)代謝會(huì )增加肝腎負擔,尤其含鉍劑的胃藥可能加重器官功能損傷。
建議飲酒后至少間隔2小時(shí)再服用胃藥,服藥期間應避免飲酒,若出現持續胃痛或嘔吐需及時(shí)就醫。
CA72-4糖類(lèi)抗原是惡性腫瘤的非特異性腫瘤標志物,但上升CA72-4升高不一定是惡性腫瘤,確診惡性腫瘤的患者也可能存在CA72-4不升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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